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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全国
**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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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登记涉及著作权法*三条所列的作品,如文字作品、口述作品、美术摄影作品、影视作品、音乐作品,录像作品、工程和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等。版权登记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版权又称为著作权,根据自愿原则,对下列作品进行著作权登记:
1、软件著作权;
2、文字作品;
3、口述作品;
4、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5、美术、建筑作品;
6、摄影作品;
7、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8、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10、还受理其他与著作权有关事项的登记;各类作品(计算机软件除外)授权事项登记;录音、录像制品登记;其他与著作权有关的受国家**的,中心进行的登记等;
11、出版音像制品合同登记;
12、受国家**的委托,音像出版单位出版音像制品,包括以录音带、录像带、激光唱盘、激光视盘及其他音像制品形式的出版合同,报中心认证登记;
13、质押合同;
14、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
15、各项登记有关服务;
17、提供与各项登记有关的咨询服务;代为起草与各项登记有关的文书,联系与登记有关的事务等。
版权登记试行办法:
条:为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特制定本办法;
*二条: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
*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本辖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国家**负责外国以及中国台湾、中国香港和中国澳门地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
*四条:作品登记申请者应当是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和专有权所有人及其代理人;
*五条:属于下列情况的作品,作品登记不予登记: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过著作权保护期的作品、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六条:有下列情况的,作品登记应撤销其登记:登记后发现有本办法*五条所规定的情况的、登记后发现与事实不相符的、申请人申请撤销原作品登记的;、登记后发现是重复登记的;
*七条:作者或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的所属辖区,原则上以其上住址所在地的所属辖区为准。合作作者及有多个著作权人情况的,以受托登记者所属辖区为准。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所属辖区以其营业场所所在地所属辖区为准;
*八条: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应出示明和提供表明作品归属的(如: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部分手稿的复印件及照片、样本等),填写作品登记表,并交纳登记费。其他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还应出示表明著作权人身份的(如继承人应出示继承人明;委托作品的委托人应出示委托合同)。专有权所有人应出示其享有专有权的合同;
*九条:登记作品经作品登记核查后,由作品登记发给作品登记证。作品登记证按本办法所附样本由登记制作。登记的核查期限为一个月,该期限自登记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所有申请登记的材料之日起计算;
*十条:作品登记表和作品登记证应载有作品登记号。作品登记号格式为作登字:(地区编号)—(年代)—(作品分类号)—(顺序号)号。国家**负责登记的作品登记号不含地区编号;
*十一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每月将本地区作品登记情况报国家**;
*十二条:作品登记应实行计算机数据库管理.并对公众开放。查阅作品应填写查阅登记表,交纳查阅费;
*十三条:有关作品登记和查阅的费用标准另行制定;
*十四条:录音、录像制品的登记参照本办法执行;
*十五条:计算机软件登记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执行;
*十六条:本办法由国家**负责解释;
*十七条:本办法自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著作权与版权概念是否一致?
答:著作权即版权,二者是同一含义。“版权”为旧时的称呼,原意为Copyright(版和权),在旧时社会主要指印刷出版之,但现今随着著作的种类增多,“版权”二字已渐渐不能涵盖所有著作物相关之内容,因此改称“著作权”较为妥当。
什么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
答:根据《*共和国著作权法》*三条规定,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是指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把多个美术作品按系列作品和单美术作品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进行著作权登记有何差异?
1、证书区别:系列作品只下发一个证书;单登记,每个都下发证书。
2、费用区别:系列作品,*二件起缴纳的系列费用(相对单登记费用少);单登记,每个收取一份官费。
3、材料区别:系列作品,材料一份,系列作品样品数量增加即可;单登记,每个需要单一整套材料。
4、准备材料:作品申请表、作品样品、作品说明、权力保证书、著作权人
美术作品如何进行版权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美术作品该如何进行版权登记,需要哪些材料呢?美术作品如何进行版权登记什么是美术作品?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美术作品包括纯美术作品和实用美术作品。其中纯美术作品,是指仅能够供人们观赏的立的艺术作品,比如油画、国画、版画、水彩画等。实用美术作品,是指将美术作品的内容与具有使用价值的物体相结合,物体借助于美术作品的艺术品位而兼具观赏价值和实用价值,比如陶瓷艺术等。
美术作品包括哪些类型?
1、包括油画、山水画、素描、国画、书法等在平面上创作的艺术作品。2、包括图章、玉雕、竹雕、石像、铜像等三维的空间艺术作品。美术作品如何进行版权登记?作者、其他著作权人或其代理人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著作权登记部提交登记申请材料并缴纳相应费用后,经登记机构受理、审查,对符合登记要求,申请材料齐备的发放著作权登记证书。
1、作品登记申请书2、作品说明(包含样书、样品、原稿、书稿、草稿、草图、照片底片等)3、作品版权归属书4、作品版权归属协议书或职务作品版权归属确认书5、作品保证书6、作品登记表和登记一览表7、作品作者复印件8、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9、企业法人复印件10、委托书
受版权保护的作品主要有以下几类 :
1、文字作品:、散文、杂文、诗歌、剧本、学术、著作、、教材、书信。日记、报纸、广告词。并非所有以文字作品形式出现的作品都是文字作品如书法作品,它是美术作品的一种;
2、 口述作品: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3、音乐作品: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不带词的作品;
4、戏剧作品: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为舞台演出而创作的作品,如剧本。(戏曲剧本、话剧剧本、歌剧剧本、舞剧剧本);
5、曲艺作品:相声、单弦、评书、笑话、快板书、山东快书、京韵大鼓、京东大鼓、西河大鼓、河南坠子等形式的说唱脚本;
6、舞蹈作品:舞蹈动作的设计和程序的编排,可以用文字或者其他特定方式记录下来。如用舞谱的形式表现舞蹈作品。如“定位舞谱法”
7、 杂技艺术作品:为车技、口技、**碗、走钢丝、耍狮子、魔术等表演创作的剧本;
8、美术作品: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具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纯美术作品:素描、油画、国画、版画、水彩画、企业标志、商标图形。.实用美术作品:陶瓷艺术;
9、建筑作品:建筑物的设计图纸或者是以建筑物为核心的绘画、摄影等;
10、摄影作品:客观记录物体形象的图片;
11、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电影作品(有声、无声)、电视作品、录像作品等;
12、图形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线路图、解剖图;
13、 模型作品: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如:微缩景观;
14、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程序和有关文挡。.计算机程序包括:源程序和目标程序。同一程序的源文本和目标文本应视为同一作品。.文挡: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
15、民间文字艺术作品:**故事、民间寓言、民间传说、民间戏曲、民歌、民谣、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民间造型艺术及民间建筑艺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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