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1-35个工作日
提交时间当天受理
地区全国
**国家**
资料全包
版权登记涉及著作权法*三条所列的作品,如文字作品、口述作品、美术摄影作品、影视作品、音乐作品,录像作品、工程和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等。版权登记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版权又称为著作权,根据自愿原则,对下列作品进行著作权登记:
1、软件著作权;
2、文字作品;
3、口述作品;
4、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5、美术、建筑作品;
6、摄影作品;
7、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8、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10、还受理其他与著作权有关事项的登记;各类作品(计算机软件除外)授权事项登记;录音、录像制品登记;其他与著作权有关的受国家**的,中心进行的登记等;
11、出版音像制品合同登记;
12、受国家**的委托,音像出版单位出版音像制品,包括以录音带、录像带、激光唱盘、激光视盘及其他音像制品形式的出版合同,报中心认证登记;
13、质押合同;
14、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
15、各项登记有关服务;
17、提供与各项登记有关的咨询服务;代为起草与各项登记有关的文书,联系与登记有关的事务等。
版权登记登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本辖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国家**负责外国以及闽台、中国香港和中国澳门地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受国家**委托,负责外国以及闽台、中国香港和中国澳门地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
著作权保护的客体有哪些?
著作权的客体是指著作权保护的对象,即作品。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著作权保护的客体有:
1、文字作品
文字作品是指以语言文字的形式,或其他相当于语言文字的符号来表达作者感情、思想的作品。
2、口述作品
口述作品是指以口头语言创作的、未以任何物质载体固定的作品,如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祝词、布道等。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1)音乐作品
音乐作品,这是指能够演唱或演奏以旋律节奏、合声进行组合,以乐谱或歌词表达作者思想的作品,如民歌、通俗歌曲、流行歌曲、交响曲、弦乐曲、爵士乐、吹打乐等。
(2)戏剧、曲艺作品
戏剧作品不是指一台演出的完整的戏,而是指演出这台戏的剧本。伯尔尼公约也将戏剧作品定为剧本。
(3)舞蹈作品
舞蹈作品指的是舞蹈的动作设计及程序的编排,它可以用文字或其他方式来记载。
(4)杂技艺术作品
依《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具体表现为车技、蹬技、手技、**技、走索、空中飞人、民间杂耍等表现形式。
4、美术、建筑作品
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其他方式构成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5、摄影作品
摄影作品,是指借助于摄影器材,通过合理利用光学、化学原理,将客观物体形象再现于感光材料上的一种艺术作品。
6、电影、电视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记录介质上,由一系列的伴音或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借助于适当的装置放映、播放的作品。
7、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
著作权与版权概念是否一致?
答:著作权即版权,二者是同一含义。“版权”为旧时的称呼,原意为Copyright(版和权),在旧时社会主要指印刷出版之,但现今随着著作的种类增多,“版权”二字已渐渐不能涵盖所有著作物相关之内容,因此改称“著作权”较为妥当。
什么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
答:根据《*共和国著作权法》*三条规定,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是指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著作权质权登记
1、当事人申请著作权质权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下列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著作权质权登记申请表;
(2)出质人、质权人合法明文件或法人注册登记文件;
(3)主合同及著作权出质合同;
(4)以共有的著作权出质的,提交共有人同意出质的书面文件;
(5)著作权出质前该著作权的授权使用情况文件;
(6)经过价值评估、质权人要求价值评估或法律法规要求价值评估的,提交价值评估报告;
(7)作品登记证书复印件和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等;
(8)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代理委托书)及代理人明文件。
2、注销著作权质权登记申请:
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申请人应当申请注销质权登记:
(1)出质人和质权人协商一致同意注销;
(2)主合同履行完毕的;
(3)质权实现的;
(4)质权人放弃质权的;
(5)其他导致质权消灭的。
申请人注销质权登记,应当提交《注销著作权质权登记申请表》、注销登记、申请人明等材料,并交回原《著作权质权登记证书》。
3、著作权质权变更登记申请:
著作权出质期间,申请人的基本信息、著作权的基本信息、担保的债权种类及数额、或者担保的范围等事项发生变更的,申请人持变更协议、原《著作权质权登记证书》和其他相关材料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版权登记流程:
1、登记说明:作品登记不是著作权取得的必要手续。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无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但版权登记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能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作品登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本辖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国家**负责外国以及闽台、中国香港和中国澳门地区的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
2、登记方法:可选择自行到**登记或者委托版权代理机构办理登记;
3、作者条件:必须具有创作能力;须实际进行了创作活动,并创作出了作品。
http://bozhouyuanzi.cn.b2b168.com